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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务处工作职责

来源:原创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2361更新时间: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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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学院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学科(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制定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协调各教学部门的工作。

3、组织各系制定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文件。

4、负责全院的教学研究、改革工作以及各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奖和其它教学奖项的鉴定和评比。

5、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教学质量的评价,专业与课程建设的评估,各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6、负责制定全院教学进度,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合理调配教室、实验室、多功能教室等教学资源。

7、负责教师培训工作。

8、负责教学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负责学生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注册与管理。

11、负责全院考务工作。

12、负责教材订购、供应、管理工作。

13、负责实验、实训课建设工作。

14、负责与上级机关在教务、教学工作方面的联络工作。

15、负责全校教学经费的预算,拟定分配方案并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16、负责教学资料的归档、统计及管理工作。

17、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