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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来源:作者:浏览量:3882更新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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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学校各处室、系(部)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督促各处室、系(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处室、系(部)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后,书面报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二、各处室、系(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实行一岗双责。

三、有逐级防火责任制

1、处室、系(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范围,与下属科、室、班签定三级防火责任书,重点防火部位应签定到个人,报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并定期逐项考核,奖惩分明。

2、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行政管理工作,有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总结,

3、并制定有岗位防火责任制钉挂上墙。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处室、系(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其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2、本处室、系(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情况、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安全与管理

1、部门或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和取用消防用水为他用。

2、各处室、系(部)应保障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消防通道,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3、各处室、系(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具(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炒锅等);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六、对发生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室、系(部)责任人、管理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学校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当年参与评优评先资格。事故责任人在一年内不得晋升、调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和责任关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处室、系(部)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