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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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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

  二、毕业确认流程(详见附件)

  第一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第二步: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变更。

  第三步:在系统中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第四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同学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不予审核,由此造成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第五步:签字确认

  学生核对及修改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申请,如确认无误,学生可自行在线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需学生本人签字并按上手印。(按手印时须用右手食指并盖红色印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一份,个人留存一份。

  毕业生确认工作完毕。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认真审核确认有关信息,并在4月30日前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在学生提交确认申请后,将统一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上报。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学生将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2.已经存在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学生,可选择通过登录端口下方“2.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陆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3.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的贷款毕业生,请先提交确认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在7月31日前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4.因填写学籍信息(比如:休学、留级、参军等)有误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可凭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在4月30日前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在6月1日前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这些学生暂不必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5.“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若以上各项信息有误,请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6.对于申请提前偿清贷款的学生,每年1-10月的1-10日可以向县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在当月15日之前将足额资金(为扣款成功,请多存入10元)存入还款账户等待扣收。

  四、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请各系向贷款毕业生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按时履约还款;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操作流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学生毕业后要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金额等信息。若个人信息有变动,应及时登录该系统进行修改,若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还款卡号、还款计划)变更,应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确认。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助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丰彩 联系电话:0791-8717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