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聂文新等4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本人申请,经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以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7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同志存在不符合党章规定的积极分子标准要求的,或有问题不宜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实名以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问题。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江兰老师 电话:1817284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