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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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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的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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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部门、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赣教稳定处函〔2017〕10号)文件精神,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现就开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利于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利于依法规范学校各承包经营者的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于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法律意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形成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新《条例》良好氛围。

  1.把学习贯彻实施新《条例》纳入到2018年学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中。

  2.采取多种形势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和网络(利用手机、微信、QQ、微博等信息手段),推动校园学习宣传《条例》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3.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条例》学习培训班。

  三、新《条例》学习宣传与学院安全工作重点相结合。

  在学习贯彻实施新《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传销、防邪教、防暴恐、防毒品等,当前突出加强对师生防火、防盗、防诈骗的安全教育,开好教育主题班会。

  一、 防火安全教育。学生严禁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

  电吹风、电炉、电饭煲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寝室抽烟、烟头随手乱丢等。

  二、 防盗安全教育。学生离开寝室要把窗户反扣好,防盗门一定

  要用锁匙反锁好;大量现金要存入银行,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保密自己的各种卡的密码;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人离寝室时贵重物品锁进自己的柜子里,预防为主。

  三、防诈骗安全教育。(包括网络安全、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垃圾广告诈骗等新型诈骗手段)现在骗子的手段高明,教育学生们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相信外面张贴的各种垃圾广告(特别是借贷广告),网络诈骗、电信诈骗要尽量远离;一旦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向系部领导或保卫处报告。

  四、依法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7〕16号)、“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7〕18号)文件精神,学院针对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持全面检查,要求各部门和系部研究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集中精力开展安全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