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人社〔2013〕30号《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学校初审公示,报教育厅核查,同意88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5月24日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纪检监察室:0791-85155360 人事处:0791-85155301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24年05月30日。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5月24日
来源: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作者:人事处浏览量:16694更新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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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人社〔2013〕30号《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学校初审公示,报教育厅核查,同意88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5月24日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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