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过程中始终以《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管理细则》为基本依据,结合我校实际,详细制定了《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暂行办法》,对评审条件、原则和操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申请人须符合: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等各项要求。我校本着资助贫困生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励志奖学金的分配、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在整个评选、公示、评审过程中,各二级学院都是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的,没有发现以权谋私等现象。全校师生对我校初审确定的112名获奖学生没有异议,并上报教育厅核查批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