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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课堂纪律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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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各教师、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促进优良学风、班风、教风、校风的形成,达到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目的,根据合学院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上课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2、教师上课须遵循教学计划规定,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实施教学,并携带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或进度表)、教案、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学生平时成绩登记册、课件等。

3、教师须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私自请他人代课、更换教学地点等。

4、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5分钟左右到达上课地点,做好教学准备;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不允许两节课连上(系部安排除外),不得提前下课;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教师上课时应精力充沛,精神饱满,除身体原因外不得坐着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文字;语言精练、生动、流畅,有感染力;板书(含多媒体)工整,设计合理,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6、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错误的思想和观点。

7、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对合班大课应分班划定座位;加强对学生考勤,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班主任;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课程总成绩中扣除一定的分数,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8、教师不得在课堂期间长时间安排学生自学自习、观看视频、做作业等,如实有必要的,每节课不得超过15分钟。

9、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二、对班主任的要求

1、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执行加强教风班风学风校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调动班级学生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

2、班主任应及时了解班级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要及时向系部反馈,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系部,系部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班主任应时常主动与班级任课教师、班级同学就教学和课堂纪律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并将了解到情况做出及时正确的处理,或向系部及时准确反馈。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依照课堂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学时计,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2、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课堂上应尊敬老师,不得顶撞、讽刺挖苦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允许随便讲话、谈笑,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3、上课时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无学习必要和教师同意禁止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电子工具;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课堂上不允许吸烟、吃饭菜零食、喝饮料,不得穿拖鞋、背心、超短裙、吊带衫、低腰裤或奇装异服等进入教室。

5、学生严重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优良的课堂纪律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树立优秀班风学风教风校风的前提,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教师、班主任、学生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课堂纪律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护理系

201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