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学研究工作是高等院校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院社会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对我院科研工作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开创科研工作新局面,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掘我院教育理论研究的潜力与优势,活跃学术氛围,鼓励富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的产出,提高我院科研的整体实力与教职员工科研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围绕我院办学方向、学科建设、教学和教学管理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社会服务、技术咨询研究和综合研究等。
3、我院科研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百家争鸣”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方针,坚持科研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努力为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4、科研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类研究、分层管理、和研教互动、教研并重、教研相长的原则。
组织与管理
5、学院的科研工作是在院董事会领导下,由院长及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领导。
6、科研工作处是学院专门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推广普及的科研工作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建立一支专兼职研究人员队伍,规划我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主要通过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成果等为学院的办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通过开展科研推广普及工作,提高我校高职教育理论研究水平。
7、教师是学院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实践研究的主力军,其科研工作主要是通过学科研究成果推进学科建设。以基础研究与科研开发为基础,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开展有组织的、开放型的科学研究,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实证分析相结合,通过教学实践推动教学改革,并在研究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服务。
8、科研处(高教所)职责
科研处(高教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编制全院科研规划,在每个“五年计划”年初制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全院科研计划进行汇总,组织学院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协作和协调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及我院的具体情况不断进行管理制度的调整和改革;
负责督促和检查科研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对各系、部、室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完成结果的评审工作;
负责课题的申报、鉴定、验收、结项、经费收支、成果存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科研档案(包括科研人员的业绩考核、科研文件和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存档工作;
负责对全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和奖励的组织工作;负责承担向上级各部门申报科研奖励等工作;
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通报、宣传和推广工作;
组织和支持学院的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科研情报收集与通报工作;
负责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奖励工作;
组织开展学院的学术活动;
负责全院教职工科研工作考核。
9、为规范管理院外学术会活动,另行制定《院外学术会活动管理规定》。
10、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审议、评定、咨询及决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我院具体情况,设立院学术委员会;制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
科研任务
11、引进科技成果,积极进行新技术开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全院每年力争申报一至二项省级课题、三至五项地市级课题,争取申报一项国家级课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科研任务。
12、教师应积极撰写科研论文、译文、著作,积极向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根据完成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工作者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13、积极组织各类型的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学术讲座、讨论会等。科研处组织全院性学术活动每年举行3-6次。各教研室每年至少应举行2-3次学术活动。
14、利用自身的技术力量和设备优势,积极与其它兄弟单位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创造条件为结对单位提供科技及情报服务。
科研课题申请与审批
15、我院的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院级课题三种类型。
纵向课题:由国家有关部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等有关部门下达的列入国家或部门科研规划的科研课题;
横向课题:由院外引入或与院外联合的课题;
院级课题:学院根据需要批准在学校内部执行的项目。
16、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独立申请科研课题: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正科级以上职务;
大学本科学历,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硕士以上学位;
有一位正高、二位副高职称的教职员工书面推荐。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17、科研课题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责任人在与学校签定委托书后,即确立了责任关系,课题责任人有权确定课题组组成人员,有权决定课题经费的使用,并对课题执行情况向学校负责。
科研经费
18、科研经费包括科研事业费,纵、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科研事业费是学院按每年全校预算划拨给科研处,用于开展课题研究、科研管理服务的各项公务费和业务费。纵、横向科研课题经费指的是按科研课题下达的经费。
19、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贯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择优支持列入国家及部委级科研计划和省级重点的研究项目;优先安排省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鼓励在研究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20、科研经费由财务处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可跨年度使用。课题责任人有权支配科研经费的20%,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21、经费的使用应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课题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一般在每年10月课题年检完成之后拨付。课题经费一次核定,一般不予追加。若遇极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经费的,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科研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
22、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属学院财产,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建账后,领取使用;购置的资料、图书的管辖权归所在部门,其中少量的、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工具书,经所在部门批准后,可转归课题组成员个人所有。
23、上级及其他委托单位拨来的科研经费亦由财务处管理,但受委托单位或课题承担人可自行支配使用。
科研课题评价与验收
24、学院对科研课题的评价,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即成立专家鉴定小组的方式。专家鉴定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其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课题成果所涉及的领域。
25、科研课题评价的组织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实行谁负责组织审批,谁负责组织评价的原则。主要评价点为:
对课题组完成预期的研究任务的评价;
对课题形成的成果价值的评价;
对成果的实用意义和应用范围的评价。
26、通过专家组鉴定的课题,科研处方予以结题验收。
27、纵、横向课题须按照立项单位的规定进行鉴定和验收。若纵、横向课题得到了学校配套经费的资助,还须通过科研处的验审。
28、科研处一般采用召开课题成果推广研讨会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推介课题的成果。
科研成果奖励
29、科研成果指的是通过正式鉴定的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等。
30、科研成果奖励工作一般逢单年份举行一次。设等级奖、参与奖和科研活动组织奖。
等级奖用于奖励其科研成果得到国家级、教育系统内、市级专家组认可,或评审组评议确定的集体或个人;
参与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的个人;
科研活动组织奖用于奖励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学院处级以上科研活动的部门。
档案管理
31、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实验材料、照片、报表、音像制品、计算数据等文件材料,是科学研究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具体归档范围:
科研档案类型:综合性科研档案:包括学院科研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年度科研总结,通报,规章制度,上级下发文件及向上级呈报的科研文件,重要科研会议及学术活动纪要、资料等。
科研专题档案:指纳入学校计划管理的教科研项目档案,包括各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立项合同书、原始调查资料、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实验记录、计算数据、总结报告、结题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其它有保存价值的科研材料。
其 他
32、学院定期召开院级科研工作会议。
33、为科研工作引入经费的,按引入经费总数的5%奖励引入部门或个人。
34、在院外参加课题研究且取得成果,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职员工,应携研究成果原件到校科研处备案。
35、本条例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36、本条例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