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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文明大学生” 评选办法(修订)

来源:原创作者:管理员浏览量:280更新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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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建文明校园,促进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激励和引导全校学生严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大力营造文明有序、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和培养学生文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十佳文明大学生”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年评选1次。各二级学院按各分院学生数不大于1%的比例推荐学生参评总名额共计100名。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美德,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和《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日常穿着大方得体、注意文明礼仪,不染发、不吸烟,不在教室用餐;在寝室中带头遵守各项宿舍管理规定,主动维护寝室环境卫生,无私自搭电行为,无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勤俭节约,珍惜粮食;无任何因违纪而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情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热爱劳动,所在寝室卫生干净、整洁;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按时足额缴清应缴各项费用;未在微信群、抖音、视频号、论坛等校内外网络发布学校负面信息;未发生投诉学校行为。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一申报学生,在上一学期无成绩挂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40%;大二、大三申报学生,上一学年无成绩挂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40%。

6.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和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及时提醒、帮助身边同学改正不良行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8.未受过校级及以上处分。

(二)加分项

1.竞赛获奖;

2.活动获奖;

3.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文明大学生评选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违反《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规定者;

3.受学校、学院、班级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5.未按时足额缴清应缴各项费用者;

6.在微信群、抖音、视频号、论坛等校内、外网络等发布学校负面信息者;投诉学校行为者。

三、评选原则

坚持逐级推荐、全面评价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下旬

五、评选程序

1.学生对照条件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文明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

2.由辅导员组织全体班委对学生的申请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比例择优向二级学院推荐;并附表彰和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所获得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评分细则见附件2)

3.由二级学院学工科牵头,组织相关评分人员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相关资料原件、电子扫描件是否与复印件一致,并对审核结果签字负责,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下达名额择优推荐学生申报,并将推荐学生情况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工处报送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

4.由学校学工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复核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复核相关资料复印件与电子扫描件是否一致,并对复核结果签字负责,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六、宣传表彰

1.获得“十佳文明大学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每人奖励金2000元。

2.评选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十佳文明大学生集中表彰,开展事迹宣传、事迹分享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七、活动要求及其事项

1.各二级学院、班级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学生教育工作的重点,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审核,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相关评选全过程材料都要电子扫描、纸质存档。评选过程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候选人在评选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将中止评选资格;称号获得者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撤销其称号。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文明“大学生申报表.pdf

附件2.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文明大学生”评比细则.pdf